■作者:胡惊鸿 【查尔斯顿笑侠整理】
第一次去密西西比州时,国内的朋友问我:有没有看到汤姆叔叔的小屋?
是呀,在我们的文学阅读经历里,有一位黑人老伯,住在密西西比河边,忠厚仁爱,乐于助人,可是却被残忍霸道的种植园主迫害至死。
最近,研究兴趣掉进美国南北战争的坑里,又遇到了这部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才知道,密西西比州,包括整个南方,从那时到现在,都容不得这部小说。
作者竟然从来没去过南方
1852年,正是关于奴隶制存废矛盾最尖锐的时候,南北战争一触即发。这部抹黑种植园主的小说在此时出版,并大红特红,这不是给敌对势力递刀子吗?
难怪,当时的南方气愤地质问作者斯托夫人:你去过种植园吗?你了解种植园吗?你知道黑人奴隶在种植园吃饱穿暖,有稳定生活,不至于流落街头吗?
斯托夫人还真的禁不起盘查。她住在康涅狄格州,地理位置上属于美国的北方,最南曾经到过俄亥俄州,那是处在南北接壤处的北方自由州。她从来没有去过南方十几个蓄奴州中的任何一个,也没有去过种植园。
那时没有网络,没有抖音,没有微信,没有推特,没有此类可以获得种植园深处细节的自媒体渠道。
斯托夫人是北方一名教会学校的老师,是虔诚的基督徒,也许她写作的初衷只是想宣扬基督教的大爱超越了种族,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都在基督教怀抱中得到了救赎。小说结尾,男主汤姆死去时,她借故事人物之口直接点题:“做一个基督徒是件多么了不起的事啊!”
只是,她有意无意地蹭了奴隶制这个热到滚烫的题材。
受到虚假、诽谤的指责,基督徒斯托夫人压力很大。为了自证和辩解,她很快又写了一本《汤姆叔叔的小屋的钥匙》,书中讨论了小说中每一个主要人物的“现实生活中的等价物”,以及资料和灵感来源。
虽然后来的研究者认为,斯托夫人提到的被引用作品,大多是在小说出版后才阅读的。但是,《钥匙》仍然畅销,并发起了一场比《汤姆叔叔》更为激进的对南方奴隶制的攻击。
汤姆叔叔住在加拿大
有一位黑人大叔自告奋勇站出来,说他就是汤姆叔叔的原型。此人名叫亨森,曾在马里兰州的种植园被奴役,于1830年逃到加拿大安大略省,在那里定居。1849年出版了自传《约西亚·亨森的生活》。此书中的奴隶叙事被斯托夫人确认是《汤姆叔叔的小屋》的部分灵感来源。
斯托夫人小说热销后,亨森将原来的自传更名为《汤姆叔叔的回忆录》重新出版,并在美国和欧洲进行了广泛的巡回演讲。
亨森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家,后来被命名为“汤姆叔叔的小屋”,并作为历史遗址保护,建了博物馆。只是,那里远离密西西比河,是北方的北方了。
另一本书《美国奴隶制现状:一千名证人的证词》,也被指认为《汤姆叔叔的小屋》部分内容来源。斯托夫人说她居住在俄亥俄州时,曾遇到过从南方逃到自由州来的奴隶,听过他们的故事。
南方作家用笔反击,十年间出版了二三十本针锋相对的小说,只是没激起多少水花。
其中有大咖作家西蒙斯。最近查尔斯顿报纸在为这位一百多年前的老乡鸣不平,说他是因政治因素被严重低估的作家。他是当时极负盛名的诗人、小说家、历史学家,他的作品风俗画般细致记录了19世纪的南方生活,现在被作为历史研究的旁证资料。但他生于那个年代,像南方许多头面人物,是奴隶制的支持者,是战败方的作家。
战败方有啥话语权呢?
大多数南方小说描述的种植园是大家庭式的,有着一位善良的白人家长式的主人,和一位纯洁的妻子,两人兢兢业业,管理着孩子般认知能力的非裔奴隶。
显然,人们并不认为有过种植园体验的作家,笔下的奴隶生活就更接近真实原态。
也许,对于大多数读者,真实与否并不那么重要,关键是小说有没有写出他们的内心情感,是否激起了强烈共鸣。
《汤姆叔叔的小屋》点燃了北方人对于奴隶制和追捕逃亡奴隶法的怒火,小说一版再版,被称为销量仅次于《圣经》。
当然,我对于这种比称是持怀疑观点的。实在要这样说,得加上时间限定,19世纪。
这个世界上,迄今被最大部分人群使用的语言还是汉语,最被广泛印刷阅读的,应该是毛选红宝书一类。
林肯肯定也认识到这部小说所起到的民众启蒙作用。1863年,他接见了斯托夫人。
在宣传斯托夫人的文字中,有时能看到林肯的名句:“你就是发动这场伟大战争的小妇人。”
不过,历史学家没有确认这句话。斯托夫人在见到林肯几小时后写给丈夫的信中,也没提到这句不可能被遗漏的评价。
从常理判断,林肯不可能说这句话。南北战争正处于胶着状态,无法预知后事如何,远远没有到论功行赏的时候。即使两年后战胜,付出了那么多美国人的生命,领导者也不敢自称伟大。彼时林肯内心纠结,不会说出类似军功章也有你一半之类的话。
黑奴吁天点燃全世界
小说在世界范围热销,五年间被翻译成二十多种语言出版。
同宗同语言的英国,多少有些幸灾乐祸的心态。如当时一位著名英国作家所分析的:“汤姆叔叔在英国所满足的邪恶情感不是对于奴隶制的仇恨,而是妒忌心和虚荣心。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为美国的自负而痛心,我们厌倦了听到她吹嘘自己是世界上有史以来最自由最开明的国家。”
这种民族情绪看着有些熟悉。
已经出版《雾都孤儿》、《大卫科波菲尔》的英国知名作家狄更斯给斯托夫人的回信不知是赞赏还是客套:“我怀着最深切的兴趣和同情读了你的书,我无法向你表达我对这本书的钦佩之情。”
生长于南方密西西比河道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于二十年后搬到康涅狄格州,成为斯托家的邻居,开始其创作的黄金时期。两位作家年龄相差24岁,有来往,但各有不同风格。
几十年后,精神分析学派大师弗洛伊德报告显示,他研究对象中一些虐待狂和受虐狂的性格形成,可以溯源到《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鞭打黑奴的情节。
汤姆叔叔于问世半个世纪后到达了中国,由不识英文的意译大神林纾翻译成文言文出版,书名更改为《黑奴吁天录》,与原书标题相去甚远,但主题更为凸显。
(此后又有多种更易于阅读,更忠于原著,更广为流传的白话文译本。我年轻时读到的应是王家湘译本,书名《汤姆叔叔的小屋》。)
后来又被改编成舞台剧,画面更有视觉冲击性:黑奴戴着沉重的脚镣在农田干活……
连我这样毫无利害关系的路人,都要跳出来指出逻辑上的失实。先不说种植园主的品性如何,脚镣的使用是没必要的也是不经济的。当时的美国南方,黑奴很难逃脱,交通设施落后,黑色皮肤也搭不到交通工具,而遥远的路途、原始森林中的各种野兽,更是天然的阻隔。铁镣除了妨碍干活以外,没有任何实质作用。而且,在农耕社会,铁器还比较金贵。
汉化版的汤姆叔叔,其实是借美国黑奴外壳,控诉本民族内某些阶层某些人群被奴役被压迫的血泪史。
此时已经没有种植园主来挑战“汤姆叔叔是否南方黑奴”之类的问题了。战败后的他们及后代除了勉力谋生,点滴修补破碎的家园,根本没有心思去争这些形而上、填不饱肚子的东西。
小说,本身就归属于虚构类,不适合对号入座。即使纪实类,也是有选择性的,有导向性的。
文学作品,反映的不是真实的世界,而是人们认识到的那个世界,那种意绪。
并且,作品中人物的生命,不仅来源于作者的创作,也来源于读者的解读。汤姆叔叔问世后,有了独立的生命,越走越远,失去控制,远到作者也难以相认。
斯托夫人若地下有知,会失望、悲哀。因为改编后的剧本完全去除了基督教的内容。生活于缺乏版权保护的年代,她也没有因此书的热销拿到多少钱。
汤姆叔叔走到黑命贵的今天,再次被批判指责。
因为它刻划的黑人形象跟不上现代民主自由运动的需求了。快乐而懒惰的山姆,成为性对象的浅皮肤混血儿,傻乎乎的黑孩子托普西,还有汤姆,斯托夫人原打算塑造成基督般的人物,像耶稣受难时一样,宽恕那些对他的死负有责任的人,如今则成为贬义词,是“向白人低头的卑躬屈膝的傻瓜”,参与了“种族背叛”,让奴隶比奴隶主还要坏。
也就是说,事到如今,黑人也不承认汤姆叔叔是南方黑奴了。
作者简介:胡惊鸿,文艺学博士,作家。生于上海,现居美国南方,北美中文作家协会终身会员。几十年 来,中文写作已经成为生命的组成部分,发表散文、评论、纪实作品近百万字,出版个人作品集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