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航标】 “一姐”释法 ——刘广亚博士解读美国法学院学习、就业及求学路径

“一姐”是唯一的意思,作为目前《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US News)全美排名前十位的法学院, Duke 大学法学院只有刘广亚老师一位华裔教师。学生当中,华人也不多。这与杜克商学院内,放眼望去皆是同胞面孔的状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相较于已经由华人坐上病理系主任的杜克医学院, 华人的话语权在法学界依旧很弱。

“商、法、医”,历来是西方传统社会里人们追逐的热门职业。入此三行,往往意味着财富迅速积累与声名鹊起未来可期。当今时代,华人学子以自身卓越的学习能力,刻苦务实的学习作风在全美各学科影响力均与日俱增, 唯独法学,是一个例外。

为什么会是这样?英美法系法学院的考取、学习、就业渠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哪些人适合到美国学习法学,比较切实的路径是什么?我们请到刘广亚博士为大家一一作答。

如何进入法学院

航:(刘航):您好,刘博士。作为目前杜克大学法学院唯一的华裔教师,而且听说您今年又拿下了第二个博士学位和律师执照,请您先介绍一下您的学习背景,也好让我们大概知道是什么渠道,走出了您这么厉害的学霸。

刘(刘广亚博士,以下简称“刘”):学霸不敢当!我学社会学出身,是天津南开大学 99级社会学系的本科生。2003年夏天毕业,签证颇为周折,签了三次,才在 12月顺利来到美国,开始在美国读书。在佐治亚州立大学拿到硕士学位后,2006年我到北卡州立大学(NCSU)读的社会学博士。2011年我开始在杜克法学院工作,主讲一门叫作 EmpiricalResearchMethodsinLaw的课,翻译成中文叫“法学中的实证研究方法”。

航:好的,关于您的学习经历咱们后面聊。虽说杜克法学院华人教师不多, 但想来这里,乃至美国其他大学法学院读书的中国学生还是大有人在,请您和我们说说,怎么能考到这儿来?

刘:按最终获得的学位来划分,美国的法学院一般授予 J.D.(Juries Doctor, 法学博士)、LL.M(Master of Law,法学硕士)两种学位,也有 S.J.D(Doctor of JudicialScience,司法学博士),但数量很少。目前国际学生绝大部分是来读 LL.M,美国本土的学生都是读 J.D.,拿下 J.D. 需要三年时间。和国内情况不同的是,在美国本科没有法学,法学院的学生往往有各种各样的本科背景,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哲学等文科最常见。也有生物学、物理学、计算机等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选择继续学习法学。其实各个专业的学生都可能最后走上法学道路,但一般还是以文科为主。

航:理科生若想再转法律恐怕难度更大吧?

刘:无论文科生还是理科生,大学毕业后,如果要申请 J.D.,都要考一个叫作 LSAT(相当于法学专业的 GRE)的考试。这个考试侧重逻辑思维的考察,但和托福、GRE基本类似,都是考察英语阅读和理解分析能力。

航:考过 LSAT 就能上法学院?

刘:LSAT 考得好不好,基本决定你上什么水平大学的法学院。基本上,国

内来读书的学生目标都会锁定在(排名)前十五位的大学,如果不在排名前十几的美国大学法学院里毕业,那么在美国找工作是比较困难的。大的律师事务所用人目标一般锁定在这个档次的毕业生。

航:能不能有一个让国内学生更直观的类比,比如您说的这个 LSAT 考试, 考生的英语到底要到什么程度才可能去考虑攻读法学的 J.D. 或 LL.M?

刘:没什么直观类比,这不仅仅是考英语,更主要是考察逻辑思辨。其实LSAT还仅仅是一个入门的信息,真正要申请入学,法学院会综合来看申请者的背景,例如本科成绩、才艺、工作背景、参与公益和社会活动等,成绩不是唯一的考评因素。国际学生大多是来读一年的 LL.M,相当于法学硕士,美国有几个州允许 LL.M学位的国际学生考美国的 Bar(美国律师执照),如果想回国发展,LL.M的学位就足够了。也有少数国际学生读三年的 J.D.,这个学位更有利于在美国找工作。

另外,我还有一个建议,就是学习理工科的学生,也不要自己封住了自己可能从事法律相关专业的路。因为至少在美国的法学领域里,PatentLaw(专利法)是一个很好的方向,而且它是只有拥有良好的理工科背景才可能攻读的专业。我就认识几个有理工背景的人,考了美国的律师执照以后,在事务所专门从事专业代理业务。这是很好的职业,收入和社会重视程度都很高。

航:您提供了一个交叉学科的思路。

刘:一些大的专利官司,比如苹果公司针对某一款产品所发生的专利纠纷, 自然需要懂半导体、懂计算机、懂无线电的人同时又懂得法律的律师。但很少人知道这个方向,所以报考的相对还不算多。

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毕业于杜克大学法学院,现在,学院仍把他的肖像挂在学校一个角落里。

航:这对原本学理工科又想转专业的人来说是个好消息。那么我们知道在美国乃至西方世界,学习法学总是让人向往又往往望而却步。在您看来,学法学究竟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吸引力?

刘:法学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学科,对美国的政界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三权分立中的总统、国会和联邦法院,其中相当一部分人都有法学背景。历史上有 25 位美国总统从法学院毕业,或者接受过法学专业训练,或者从事过律师方面的工作,例如大家都熟知的林肯总统。

航:哦,原来是因为学法律可能当总统。

刘:从政仅是其中一条路。在美国法学院的老师,背景大多都是 J.D.,这些人一般取得 J.D.学位后就去给法官当 Clerk(相当于书记员、法官助手),然后再迂回学校从事研究与教学。但更多的人是到业界去服务。法学学生毕业后从业有两个大的方向,分为PublicService(公众服务部门)和 PrivateSector(非政府部门),再向下细分,分为 Law Firm(律师事务所)、Corporate / in-House(公司里面的法律顾问)、法院(Law Clerk,法官的书记员)、Government(政府部门)、Public Interest(公众利益方面的非盈利部门)和 Public Defense(公共辩护)。

航:这就是英美法系多年流传下来的主体框架吧?那么学生们具体是如何区分选择的呢?

刘:在美国 J.D. 毕业以后,大部分人是去了 Law Firm,这其中以去Corporate Law Firm(私人公司型律师事务所)的居多,一少部分人选择去做GovernmentandPublicSectorLawyers(政府和公共部门律师),例如去给地区检察官做助理,给政府部门做 PublicDefender。当然,被告人如果雇用 Private(私人的)Firm 里有名气的律师,打官司胜算更高,那么相应地,这些律所里律师赚的钱也会更多。比如当年震惊世界的 O.J 辛普森案,他就是雇用了强大的律师团,其中就有卡戴珊的父亲 RobertKardashian。这样的有钱人肯定不会去找一个 PublicDefender去为自己辩护的。如果一个罪犯自己雇不起律师,国家就会指定一个 PublicDefense的律师给他。

航:这种故事咱们在新闻、美剧、电影里看到不少。很明显大家都想进Corporate Law Firm,肯定是优中选优,剩下的才去“公共”的律所,那他们打官司胜算显然没有自己那些优秀的同门大,足见在美国社会里有钱是多么的重要。

刘:也不绝对,有些优秀的学生也到公共律所去工作。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由于学法律的学费昂贵,绝大部分学生毕业时都背负上了很沉重的学生贷款。所以,名校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大多才流向纽约、华盛顿、加州、费城等地薪水比较高的大律所。以杜克为例,2017年在非政府部门就职的毕业生年薪中间值已经达到了 16万美元,而公众服务部门就职的毕业生年薪中间值只有不到 6 万美元。对法学院的学生来说,实习的机会至关重要,许多学生在一年或者两年学习后的暑假里就开始实习,而这些实习职位很可能会带来工作机会。法学院的学生通常也会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友活动进行社交,通过校友找到职位。

航:薪资差距既然这么大,为什么有的优秀学生也会愿意从事薪水低很多的公共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呢?

刘:有些是兴趣使然,他们希望通过在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获取经验, 对他们将来从政,例如竞选参议员、州长,都是履历上很出彩的经历。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在 2017年年底从共和党的地盘阿拉巴马州杀出来的黑马,当选参议员的民主党人 DougJones(道格·琼斯),他曾经作为地区检察官于 2001年成功对两位三 K党成员 ThomasEdwinBlantonJr(小托马斯·埃德温·布兰顿) 和 BobbyFrankCherry(波比·费兰克·车里)进行审判和定罪。他们曾在 1963 年 16街教堂爆炸(16thStreetBaptistChurchbombing)事件中,害死四位女孩。另外,如果在公共服务方面工作一定年限,这些人可以申请减免学生贷款(StudentLoanForgivenessProgram),有些毕业生是为这点所吸引才到公共律所工作的。还有很多美国学生,有为公众服务的红心,志向就在于帮助弱者争取话语权。因为律师是一个服务性行业,可以通过帮助其他人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美国律师协会鼓励律师每年花一些时间做 ProBonoWork,也就是免费为无钱付费的人提供法律服务。

对于国际学生来说,因为身份的限制,在美国就业就必须集中在非政府部门的律所,因为在政府部门工作必须是美国公民才可以。

航:您说一部分法学生到律师事务所、政府部门工作后,还会有一小部分回到大学里当教授?这么说业界与学界的人才流动看起来还比较普遍。

刘:想当教授的人往往也会先给法官做书记员(Clerk),或者是在 Appellate Court(上诉法院)和 DistrictCourt(地区法院)做书记员。他们做够一到两年后会去申请法学院的教职,这是一个比较传统的在美国法学院做教授的途径。

航:一定要有过具体从业的经历才好返回学校教书对吧?

刘:要花一两年时间帮助大法官处理一些案子,而且越是在高级别的法院里做书记员,未来你可能获得知名院校教职的机会越大。因为法院出来的判决书, 往往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一些会成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判例。比如 2017年 1月27日特朗普颁布的“禁穆令”,全世界都看到,一个夏威夷的联邦法官(Federal Judge)可以封锁总统的这些政令,权力非常大。再比如前段时间同性恋争取结婚权利的案例,以前同性恋婚姻在美国一直是不合法的,但要结婚的 GayCouple(同性恋人们)就打官司。在 Obergefell v. Hodges(奥博法尔诉霍奇斯案)这个案例中,最高法院以 5∶4的票数判定:同性恋婚姻合法!4位保守派大法官JohnG.Roberts,Jr(约翰·G.罗伯茨),AntoninScalia(安东尼·斯卡利亚), Clarence Thomas(克拉伦斯·托马斯)和 Samuel Alito(塞缪尔·阿利托)投了反对票,以墙头草(Swing Vote)著称的 Antony M. Kennedy(安东尼·肯尼迪)把关键的一票投给了自由派倾向的大法官。此判决一出,从最高法院到州法院、巡回法院,以后都会遵循这个判例来审案子。

航:耳濡目染这种判决的过程,对书记员们自然是一个好的学习过程。

刘:远不止是耳濡目染。不了解不知道,其实最高法院形成的意见,很多就是这个大法官(Justice)的助手也就是书记员写的。作为一名书记员,就是最直接在法官办公室里干活的人,所以社会上普遍认同书记员权力其实很大。而且你会发现这些书记员一般只帮助法官一年,但做完以后,他们就会有非常高的身价,可能是二三十万美元的年薪。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往往都在抢这些书记员,很多职位只有你有书记员的经历才向你开放。

航:所以书记员实际是通往法官、大律师和法学教授的必经之路,也是众人抢夺的实习职位,对吧?

刘:通常是这样,包括杜克法学院的很多教授,都有给大法官当书记员的经历。2017年特朗普任命的最高法院 Justice Gorsuch(戈萨奇大法官)就曾给肯尼迪当过书记员。Justice Kagan(卡根大法官)曾在 1987年担任过上诉法院法官的书记员,在 1988年还给最高法院的 Justice Marshall马歇尔大法官做过书记员,后来去了芝加哥法学院当教授。法学院的老师当中也有一些是别的背景。近些年,法学院开始有交叉学科出现,比如会雇用一些有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甚至商科背景的人。

拿我本人来说,我刚来杜克的时候就没有法学院背景,这比较特殊,因为我的社会学背景有比较适合于当今法学搭界的交叉学科特质。

法学发展前端探索

航:通过您以上介绍,我们基本弄清了学生进入美国的法学院学习以及法学院毕业就业的渠道,还了解了想要到法学院教书要通过哪种途径。总的来说,我感觉就一个字:难!但这就更让我感到好奇,您作为社会学的博士,是如何进入法学院教书的呢?

刘:这就要谈到我目前在法学院教的这门课。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类似大数据等新的研究方法也渗透到了法学领域。业界有这方面的需求,不断推进法学院在完善学科设置。

航:您教的是怎样的一门课呢?

刘:Empirical Law(经验法则)是美国法学院里比较新兴的一个方向。只有在学术水平比较高的法学院,比如哈佛、耶鲁、杜克、UC 伯克利这些学校, 才会在传统法学的基本课程框架里给学生一些学习其他专业知识的课程,例如 “法学实证法”。其实说得通俗一点,这门课就是“统计在法学中的应用”。美国法学的基础专业课包括 Torts(民事侵权法)、Civil Procedure(民事诉讼法)、Criminal Law and Criminal Procedure(刑法和刑事诉讼)、Contracts(合同法)、Constitutional Law(宪法)、Real Property(物权法),也是法学学生毕业后律师执照(Bar)考试的重头戏。律师执照考试每年有两次,2 月份一次,7 月份一次, 考试一般分两天。第一天是各州的写作考试,比如北卡,就主要考北卡的法律, 有 12 道 Essays(论述题);第二天是全国统考,选择题 200 道。选择题只考基础课,而论述题除了基础课,还考一些其他的科目,例如家庭法、律师行为准则、动产担保交易法、公司法、代理、遗产法等。

航:最近各个学科的教授们都在谈 Data(大数据)。

刘:大数据在法学方面的应用很有趣。法学本身是一个非常传统保守的学科。一件事,从伦理上、道德上来讲,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法律按照约定俗成就应该这么判,道德标准和伦理标准起主导作用。所以很多法官并不看重实证证据,我从道德的准则来判断,我认为这一次这么判不对,那他就不会这么判。

航:往往都是公序良俗在起作用。

刘:在实际案例中,原告和被告的辩护律师都会举出一堆案例,努力证明这个案例与本案如何相似,或不同。

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刘:对,双方举例的过程中,法官会决定他到底相信哪一方,他会判读这个案子到底是和甲乙双方提出的哪一方的案例更相似。但这个例子,并不是靠实证的例子。不是说我有几十个案例都是这样的,而是要判断到底这个案子和某一方举出的案例有多相似。一个是强调数量,另外一个是强调质量,法官看重的是质量,看重的是“到底有多相似”。

航:抱歉,我还是没太明白。您说各执一词的双方律师举出的这些有利于自己一方的例子,不属于您所研究的这个 Empirical Law 实证的案例对吗?

刘:举个例子,比如商标侵权的案例。我们都知道美国著名的快餐企业麦当劳,那么有人同样也开了一家卖薯条、汉堡、炸鸡块的快餐店,不叫“麦当劳”,而叫“买当劳”。这时候,“麦当劳”就告“买当劳”说“你侵权!”因为去你那儿的顾客都以为去的就是正宗的“麦当劳”,但其实去的是个山寨版的。那我拿什么证据来证明这些人(走进“买当劳”的顾客)都是因为想去麦当劳才去的你这里呢?我会做一个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其实传统上是社会学、政治学方面才会用到的研究方法。那么现在应用到法学领域,对一些律师的确会很有帮助。这种问卷调查会具体调查用户在规定时间(比如一个月内),每天去这个“买当劳”的顾客,其中百分之多少没搞清状况。就是说其实他们如果不受到调查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去的不是真正的“麦当劳”。律师会拿着这个证据给法官看,这就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

航:你们真正是要下去做“田野调查”,这个问卷就是您所说的实证证据吗?

刘:我们是用数据调查的方法。其实 Empirical Law 是在教学生不同的技能。一般来说,美国律师如何做准备工作帮客户打官司呢?你要知道怎么去找相关的法规(Federal And State Statues)和类似的案例(Cases)。比如客户的狗咬伤了邻居,律师会查相关法规看州法规对狗咬伤有哪些规定,然后会找本州类似的案例,看看有哪些案例可以支持无罪的判决,律师在简易判决的动案文件(Summary Judgment Motions)或者法庭辩论(Arguments at Trials)中可以引用这些案例来跟自己的这个案子比较以此来支持你的论点。

掌握了 Empirical Law,律师就掌握了以往常规办案手段以外的另外一项技能,就是懂得了怎样运用数据,运用调查方法来支持想要提供给法官的证据。以Wal-Mart v. Dukes(沃尔玛诉杜克案)这个最高法院判决的著名案子为例,原告和被告争论的核心就是证明沃尔玛男女员工薪水和提升有无差距,以此来证明沃尔玛的政策有没有歧视女员工,而两方都使用了大量的数据和实证方法来证明自己。

航:您这么一介绍我也感到,这还真的是这个相对很“古老”的专业在当今时代一个非常重要的进步。这门课是您来了以后才开设的吗?

刘:这门课是我自己建立的。修这门课的有美国修 J.D. 的学生,也有来读LL.M 的国际生,学生们很喜欢接受新鲜的研究方法。杜克也有一个专门给法官开的硕士学位,每届有二三十位全国各地的法官在暑期来杜克学习,我有时也会给他们上课。这个项目也招收外国法官学生,不过目前为止,还没有中国来的法官申请者。希望这个信息会吸引到一些国内的法官,来和美国的法官们一起互动学习一两个月。

对于国际生切实的美国法学之路

航:通过您对美国现行法学体系的介绍,我理解中国人或者说外国人来美国学习法律或参与美国司法领域的工作很难。但是难,并不等于没有路。您对来这边学习法学的中国学生有什么建议?

刘:中国学生来美国学法律,如果就是想“镀镀金”,开拓下眼界,那么比较切实的就是学个 LL.M。如果要留下来工作,只能学 J.D.。而且如果是从排名一般的法学院里毕业的国际学生,在美国能够找到工作的概率很小,面临很多实际困难。比如,我一个中国朋友的女儿,本身是非常优秀的学生,她在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实习,但后来也没能留下来。真要走这条路的确会比较难,要慎重。所以我也提醒中国想出来读书的孩子,不要只看到中介机构说的什么“学法学的很光鲜,未来可能赚钱多”……关乎前途命运,还是应该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如果不着眼于就业,没有想好就来美国读法学是很麻烦的。

航:什么人适合来美国学法学?或者说现在在这边学法学的国际学生一般都是什么背景的人?

刘:这边现在的状况是有一部分刚刚本科毕业就来申请美国法学硕士的;还有一部分是本国律所的合伙人,也有政府雇员,他们在美国只读一年,拿到这个学位就直接回国,因为他们原本在自己的公司就有很好的职位。

取得 LL.M法学硕士以后也可以考美国的律师执照,但只有纽约州、加州等几个州允许国际学生去考,国际学生在美就业存在切实的困难,学生们要有准备。

航:这大概就是像杜克这么著名的法学院,华人或者说非美国人特别少的原因了。

刘:对,以前来美国读法学的不多,不过近些年来美读法学的人也在逐年增多。但法学对语言、对理解本土文化的程度、对社会融入度的要求都非常高,不是美国本土的学生的确比较难。但美国的法学学位会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给你回国的职业发展可能会打开一扇意想不到的窗口,国内知名度比较高的高西庆博士(1986年获得杜克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考取了美国律师执照的中国人,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航:刘博士,您每年会接触很多来自中国的学生和学者,能否从教师的角度给中国学生一些建议,到了美国法学院,我们更多地应该学些什么?

刘:中国目前正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但由于中美两国根本社会制度不同,那么我们过来不可能照搬照抄。然而,毕竟人类共同的伦理、道德、社会规范基础是相通的。英美延续多年的、健全完备的陪审员制度很有特点。譬如,在“通俄门”事件中,特朗普的很多幕僚被告上法庭,最终决定是否抓人、问责,很大程度上权力在陪审员手里。陪审员其实就是随机选择的一些普通老百姓,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机制保障了普通人能在法律中行使有效权利?中国学生应该有更多的观察和思考。只有尽可能多地去了解美国法律制度在制定、实施过程当中的诸多先进方面,留学生回去后才可能学以致用,真正为中国的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做出贡献。

我们上面提到的高西庆博士,回国后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当中就起到了核心的作用。只有你见识过了,你才会去创新,去推进社会的进步。

回看“O.J.辛普森案”,检方有大量 DNA证据,包括他车里和穿的袜子上有死者的血迹,但是辩方抓住了检方在收集证据过程中的缺陷,而且提供了一位收集证据的警察使用了“黑鬼”这个有种族歧视的字眼的视频,导致陪审员对辛普森的罪行产生疑虑,最终成功为辛普森脱罪。我们可以看到,在一个法治完善的社会,其他因素无法干扰司法最终的裁决。如果你的证据不够支撑每一个定罪的条件,那么就严格地不能够给人定罪。即使是你的个人意识里知道他有罪,又或者你完全知道陪审团的每个人都是错的,但法律就是法律,法律的尊严就在于讲证据,不被情感或其他因素左右,这样最终社会才能有序地不断被推进。

法律面前,先假设每个人都是无罪的,检察官必须证明他有罪,每一项罪名都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撑,否则无法定罪。注意,这个证据的采集或者获得方式也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或方法,即使多项证据都能证明被告有罪,但是,如果警察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有过错,例如没有搜查证(warrant)而且没有紧急情况,贸然就去搜集对方的居所,那么法官或者陪审员很可能将判定此次搜查违反了公民的宪法权利,这个证据将无法采用,被告也会被判无罪。再比如,进入民宅前, 警察需要先敲门通告对方他们是谁,来做什么(KnockandAnnounceRule),而不是撞门而入(除非有紧急情况,例如担心敲门会引起对方毁坏证据)。

航:还是一个开眼界的过程。除了综合学习难度,法律学科对外语超高的要求外,决定中国学生能否被美国法学院录取的其他因素还有哪些?

刘:招生官还会考虑所招收学生背景的多样化。他们会考虑尽可能招与法律相关,但专业背景、地区、学科差异化大的学生。除了对清华、北大的学生感兴趣以外,来自深圳或东北的学生也会因为所在地域不同而拥有同样的机会。当今时代,很多专业都可能与法律构成交叉学科。另外,如果你是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律师,你的经历就会给你的申请加分。

刻苦学习是人生视野开拓的通行证

航:最新的 WorldUniversityRankings(世界大学排名)上显示,2018年杜克法学院排名位居全美第一!学费是 59000美元一年,基本也是美国所有的法学院里最贵的了。

杜克法学院 1988 届学生

刘:不光杜克,其他知名法学院收费都很高,生活费每年也要将近两万美元。

航:这个排名是怎么来的?

刘:通过各方面的综合因素来评分得出的,各个院校之间的打分、律师法官的打分、学生素质(包括录取学生的 LSAT、GPA、Bar通过率与就业情况),以及学院的师资和资源配置(例如对每个学生的资金投入、师生比例、图书馆的资源)。

航:没有相关资金投入方面的考量?

刘:法学院不同于其他学科,教授很少需要去自己找资金,没有这个压力, 也没有人期望着你去拉项目。这里的教授主要是教好课,做好研究就可以了。

航:学习法律还是要保持一定的纯洁性。

刘:那倒不是,只是根据传统,也是专业特性。一位教授拿着一本案例,自己就可以做研究了。不像医科需要实验场地、器材方面的资金投入,商科需要一开始读书就积累社会人脉等。

航:尽管杜克是著名的私立大学,但像排名这么靠前的法学院,每年国家会有支持吗?还是你们就是靠学费?

杜克法学院图书馆

刘:没有什么国家支持,校友捐款是特别大的一部分。法学院的校友捐款数目很大,法学院里有个 RunningJoke(长期流传的玩笑),说录取学生的时候就是要看他有没有发展潜力,未来能否成为大律师,然后给母校捐钱。

航:你们有奖学金吗?

刘:有的,但名额非常少。例如 Duke 法学院有个“全球领袖学者计划”(GloballeadersScholarProgram),专门资助中国来的学生,2017年资助了几位J.D. 和 LL.M的学生。这是一位校友建立的全额奖学金,就是为了吸引中国最优秀的学生来杜克读法学。

航:这必然是几位出类拔萃的人物,我更关心每年中国的录取率是多少? 

刘:我们每年都会收到很多来自中国的申请,有的年份甚至会有近千份申请。但我们每年录取的硕士全部加起来只有十来名,博士就只有几名。据说哥伦比亚大学稍微多一点,大概二十多名。因为我们有这个全额的奖学金,可能对中国学生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动力。

航:最后我们来聊聊您自己的求学过程吧!您就是那种传说中从小到大一贯优秀的超级优等生吧?给我们讲讲您是如何从一个普通女生,变成今天美国一流法学院的双博士教师的?

刘:的确算是一个奋斗的过程。我家在河南濮阳市中原油田,父母都是当地银行的普通职员,他们对我的学习要求很严格,从小教育我独立自强。我从河南的一座小城市考到南开大学。大学毕业就来美国读书,社会学是一个文科专业, 对我们国际学生来说对语言的要求更高,找工作也相对更难。我学习可以说是非常刻苦的。博士期间加起来发表了十几篇论文,大部分是合作,跟我在一起工作过的教授,我基本都跟他们一起合作写过论文。刻苦学习是我唯一的通行证。

航:我们是同龄人,和您相比我就知道自己浪费了多少宝贵的学习时光。

刘:我的确对自己要求比较高,是那种一直很上进的中国女孩。但真的不能跟你采访的其他优秀的华人教授相比,毕竟还年轻,就学术方面而言,我还是小字辈。

航:在当年资讯还不像今天这么发达的时候,您在家乡的小地方怎么就会想到考南开大学?

刘:其实我当时的目标是北大。

航:好吧!

刘:哈哈,就是根据当时自己的成绩嘛!当时我的高考分数是比北大差了几分,其他都可以去。那会儿我爸爸还曾经让我考中国政法学院。南开大学社会学系是费孝通建立的优秀学科,曾一度被取消,20世纪 80年代,美国杜克大学的林南教授回去帮助恢复的学科。80年代南开社会学系毕业的人,后来都去了全国各大高校,成为各个社会学系的骨干。有着这样的基因,南开社会学系毕业后出国深造自然形成了传统。

航:从社会学系又绕回法学,现在您是不是突然觉得“爸爸当年说的是对的”。

刘:是呀,填高考志愿的时候,其实我一开始是不喜欢学法学的,我当时有一个非常错误的认识,认为法学学下来,必须要在法庭上跟人争论。我认为我的性格当中并没有这个特性,属于比较温和的人。但这么多年下来,绕了一圈,最后还是进入法律这一行了。

航:命运当中,冥冥之中……当年来美国的情形是怎样的?

刘:出国是在 2003年,我是 99级的大学生。我当时申请了十几所学校,有三所给了我 Offer(录取通知)。真的不是谦虚,我始终认为自己是很普通的一个人,资质很一般。当年我从佐治亚州立大学硕士毕业,同时还申请了杜克的社会学博士,我在 Wait-List(等待名单)上面,但最终还是没有录取我。可是现在, 你看到我教的都是杜克的学生……所以我更觉得,在人生的某一个阶段里面,或许你会受到一些挫折,但你真的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在那个低落的时期,或许你还意识不到未来会有什么机会等着你,但只要你一直努力,哪怕是一个很普通的人,Never give up(永不放弃)! 你会发现原来也没有那么难,那么你就会实现逆袭!人生就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航:您这杯“鸡汤”我干了!感谢您对我和我们读者的鼓励。

刘: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和您交流,说真心话,当年我在濮阳中原油田一中的小教室里,根本不会想象到有今天,我的人生视野会开阔到这样一个程度。机会只青睐于有准备的人,每个人的努力都不会白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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