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国之声
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周一(9月16日)开始审理TikTok及其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今年5月对美国政府提出的诉讼案。
这两家公司聘请的美国律师试图说服法官阻止一项将于1月19日生效的美国法律。这项已由拜登总统今年4月签署的法律,要求字节跳动必须在1月19日之前出售或剥离TikTok的美国资产,否则将被在美国被禁。
这项法律在美国国会以压倒性的票数得以通过,原因是国会议员普遍担心中国政府可能利用TikTok获取大量美国人的数据或监视他们,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为这两家公司辩护的律师称该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对言论自由的保护规定,即《第一修正案》。法官针对律师的辩护提出了一系列问题。
“这部法律史无前例”?
在周一进行的审理中,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的三名法官用了两个小时听取TikTok和字节跳动的律师和美国司法部律师的辩论。
这三名法官分别为奥巴马任命的斯里尼瓦桑斯(Sri Srinivasan)、特朗普任命的拉奥(Neomi Rao)和里根任命的金斯伯格(Douglas Ginsburg)。
美国司法部律师坦尼(Daniel Tenny)为美国政府的立场辩护,即认为由中国公司拥有所有权的TikTok掌握了大量美国人的个人数据,构成了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并称中国可以通过这个广受欢迎的应用程序秘密操控美国人接触的信息。坦尼说,在中国发生的太多事情都超出了美国的控制范围。
为TikTok和字节跳动辩护律师平克斯(Andrew Pincus)来自知名美国律师事务所孖士打(Mayer Brown)。他称美国政府未能证明TikTok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该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他对法官们说,”这部法律是史无前例的,而且其影响将是惊人的。”
平克斯强调说,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国会明确针对特定的美国发言人,禁止其言论自由。法官在提问中对这一断言提出质疑,提出1980年代美国政府曾关闭华盛顿特区的巴勒斯坦信息办公室,因为该办公室得到了被正式指定为恐怖组织的巴解组织的支持。平克斯认为这个例子没有可比性,”单单只是外国所有权不可能成为正当理由,因为这将颠覆第一修正案”。
法官还提出了一个假设,即如果美国与中国处于战争状态,国会是否可以禁止外国拥有在美国运营的主要媒体。平克斯表示国会可能能够这样做,但他指出,国会在通过在这项法律时并未包含这一理由。
法官还表示, TikTok的许多辩解似乎希望法院将国会视为一个行政机构,而不是一个”实际通过了法律”的立法机构,”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思维框架”。
代表一些知名 TikTok 用户出庭的律师费舍尔(Jeffrey L. Fisher)来自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elveny & Myers LLP)。费舍尔辩称,在美国历史上,外国对手可能会传播其关于政治和社会问题的观点这一想法”从来没有成为压制这个国家言论的依据。”他还表示,对于内容创作者来说,TikTok这个平台独一无二,其他平台无可替代。
两党候选人都是TikTok活跃用户
根据该项法律,拜登可以为TikTok延长三个月的期限,前提是他确认字节跳动在出售工作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TikTok和美国司法部都要求在法院12月6日之前作出裁决。这使美国最高法院能够在有关TikTok的禁令生效前考虑任何上诉。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定于9月19日上午再次开庭。
此案开庭之际,正值本届美国总统大选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朗普和他的民主党对手、副总统卡玛拉·哈里斯的团队都活跃在TikTok上,试图由此吸引年轻选民。
拜登政府表示,出于国家安全考虑希望结束中国的所有权,但并不希望禁止TikTok。特朗普政府曾在2020年试图禁止TikTok,但未能成功。他表示,如果他在11月当选,他不会允许禁止TikT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