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亲属申请绿卡,申请人需要为绿卡受益人提供经济担保。绿卡受益人如果接受了公共福利,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穆律师说,经济担保人必须承担的这项法律责任不再是仅仅写在纸上的条文了!
川普总统今年签署了行政备忘录,要求强制追究经济担保人的违约经济责任。根据这份备忘录,川普要求由美国卫生和公共服务部(Department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负责搜集信息,由美国财政部(Departmentof Treasury)负责执法,从2019年12月份起开始执行。绿卡受益人接受的公众福利,主要包括食物券(FoodStamp)、医疗白卡(Medicaid)、社会安全收入补助金(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等。
有关法律早有规定在先,在亲属移民中(很少数特殊职业移民中),申请人需要为绿卡受益人(被申请人)提供经济担保,以确保绿卡受益人成为永久居民后有足够的经济来源而不会成为美国政府的公众负担。
经济担保是通过I-864(Affidavitof Support)表格,由申请人填写、签字,并和被申请人的I-485(调整身份)或者ConsularProcessing (领事馆程序)的材料一起递交给移民局或者美国海外使领馆的。为亲属申请绿卡的申请人就是经济担保人(Sponsor),但如果经济担保人本人的收入和资产水平不够,则经济担保人可以使用自己家庭成员的收入或资产,或者使用联合担保人(jointSponsor)的收入和资产,共同提供经济担保。在共同提供经济担保的情况下,联合担保人将承担和经济担保人同样的责任。担保人或者联合担保人,必须是18岁以上的美国公民或者绿卡。
经济担保人(以及共同担保人)的责任就是保障绿卡受益人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后,在美国期间的收入至少达到美国联邦政府规定的最低贫困线的125%。关于经济担保人(以及共同担保人)的收入或资产是否足够符合标准,请参照I-864P(HHS Poverty Guidelines for Affidavit of Support)。关于I-864P表格的使用方式如下:
1)确定经济担保人家庭人数:比如经济担保人已婚,有2个未成年子女,则经济担保人的家庭人数为4 (1+1+2);
2)确定绿卡受益人的家庭人数:对于直系亲属的绿卡申请(美国公民的父母、配偶、未成年未婚子女),这个数字是1;但对于F1-F4亲属移民的类别,则通常需要加上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
3)确定曾经提供过经济担保的人数;
4)将1)、2)和3)的数字加起来的总数,就是计算经济收入水平的人数;
5)根据4)的总数,确定最低收入/资产水平。
举例1:A为美国公民,为在中国的配偶和一个未成年的儿子申请绿卡。注意,这个时候,配偶和儿子的绿卡申请是分开的,分别提出申请。A需要为配偶和儿子分别填写I-864。在计算人数时,A需要一共负担三个人,对应的最低收入/资产水平为$26,662。
举例2:A为美国公民,已婚,为在中国的已婚女儿申请绿卡。女儿已婚,有两个未成年未婚子女。A在I-864的负担人数为6 = 2(A和配偶)+4(女儿、女婿、2个孩子),这样对应的最低收入/资产水平为$43,237。
如果收入达不到上面说的最低收入水平,担保人也可以用自己的资产作为担保。资产的价值应大于担保人收入和最低收入水平差额的5倍(美国公民同等情况下只要3倍就可以)。用来作为经济担保的资产,一定是可以在一年之内变现,且变现不会对担保人及家人的生活造成大的影响。需要注意的是,担保人或者联合担保人的个人收入/资产必须达到最低标准,不是合并起来计算的。
作为经济担保人是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的。I-864是担保人和美国政府签署的一份合同,保证绿卡受益人不会成为美国政府的公众负担。如果绿卡受益人接受了政府的公众福利(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担保人需要为政府的支出报销。政府有权利要求担保人报销,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担保人,由法院判决报销政府支出。这个经济担保的责任只有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绿卡受益人最终入籍成为美国公民;
2)绿卡受益人在美国获得40个工作点(40 qualifying quarters of work);
3)绿卡受益人死亡;
4)绿卡受益人因任何原因绿卡被终止或取消。
注意,离婚并不会终止经济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穆律师这里提醒大家,移民后使用政府福利需要谨慎,使用政府福利不仅会可能对于将来为亲属申请绿卡造成障碍,而且可能会给亲属带来较大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