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健身房、美发店、教育培训机构等领域频频出现“跑路”现象。一些机构让消费者预先充值大量金额,“跑路”之后众多消费者无法退费,产生各种纠纷。乱象背后,有不少“职业闭店人”在推波助澜。
北京《中国青年报》21日报道,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涉“职业闭店人”清算责任纠纷案件。2023年,“职业闭店人”薛某接手一家瑜伽店后,恶意注销公司,导致原告王某的会员卡内剩余8000多元(人民币,下同)无法消费,最终,法院判决薛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图为健身爱好者正在室内锻炼。(图片来源:中新社资料图)
“职业闭店人”恶意注销公司
2021年起,原告王某在该瑜伽店锻炼,多次在店里充值购课。2023年10月某天,王某发现不能在小程序上约课,联系客服也无人回复,去店面查看,发现大门紧锁。
王某联系到该店其他会员,被告知,店铺所属公司在半个月前就注销了,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也在注销前进行了变更。
其他会员把新法定代表人薛某的微信朋友圈展示给她看,多条信息显示:“死客激活做业绩,想合作的老板私聊我,让你店里的死客到店消费”“高价收购美容、美发、养生会员(因为某种原因您的店不经营了,您的会员我们可以帮助您消耗负债),全北京都可以”。
王某意识到,瑜伽店跑路了,自己遇上“职业闭店人”了。由于在瑜伽店还有8000余元未消费,她将接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薛某起诉到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自己会员卡中未消费金额。
法院经审理查明,闭店的瑜伽店系甲公司名下店铺,此前的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为刘某。
2023年9月13日,刘某与薛某签订了转让协议,将甲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薛某。2023年9月14日,薛某变更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2023年9月28日,甲公司申请注销。注销材料中的《清算报告》显示:“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3.已于2023年7月29日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
薛某当庭表示,瑜伽店会员大约200人,有40万元左右金额未消费,他把会员转给了一家美发店。王某表示其报名的是瑜伽班,不同意去美发店消费。薛某认可注销甲公司时未成立清算组,亦知晓若存在虚假清算报告进行注销,股东需要承担责任。但对于王某要求赔偿在瑜伽店未消费的预付款8000余元一事,薛某不予认可,“原告充值的时候,钱不是我收的”。
关于薛某朋友圈发布的内容,薛某表示自己是在“助人为乐”,帮助瑜伽店的会员转到美发店,“是在做好人好事”。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作为公司唯一股东,在明知有大量会员债权未进行清算的情况下,仍在作出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的《清算报告》后,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清算报告》内容,同意公司注销,并向丰台区市监局申请注销公司,属于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行为。该行为导致王某无法在合法的清算程序中申报债权,致使其债权无法受偿。薛某在注销公司时,亦作出《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性,故王某有权主张薛某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薛某赔偿王某所办理会员卡中的未消费金额。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法官提示,本案中,“职业闭店人”薛某在不具备经营能力的情况下接店,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接受服务,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接手店铺后,又在短期内未经过合法清算程序的前提下,以虚假材料骗取登记机关注销公司,导致消费者无法在正常的清算程序中进行申报债权。此种行为损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恶化了营商环境,应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
“此类‘职业闭店人’往往通过收取服务费、中介费或转让会员费等方式进行牟利,此举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法官表示,“职业闭店人”接手经营不善公司,将自己登记为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一旦公司经营异常,如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未经依法清算等情形,股东需要对公司倒闭带来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征信受限、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等诸多法律风险。
“背债人”来自天南海北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称,“职业闭店人”团队让“职业背债人”当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帮助原企业主“赖账”。“职业闭店人”是如何帮商家“金蝉脱壳”的?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5月初,记者联系上一位自称能提供“全套专业服务”的“职业闭店人”周岩(化名)。他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表示要看店铺门头和实际营业视频,还需要了解企业的相关运营数据。
周岩称,目前可供选择的闭店方案价格为企业负债的15%,预付一半即可开始服务,事成之后再付余下的钱,整个过程需要2-3个月。
服务开始后,“职业闭店人”团队会介入闭店企业运营。企业原法定代表人与股东需要配合团队,去相关部门办理各类变更手续,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团队提前安排好的人选,这些人被称为“职业背债人”。
“完成变更后,你们在法律层面上就与这家企业完全没关系了,就算相关部门之后要追责,也追不到你们身上。”周岩说。
这些“职业背债人”从哪里来?
“职业背债人”团队运营人员安理(化名)介绍,他们通过社交软件,在中国各地招募背债人,这些人多是社会闲散人士,几乎没有还款能力,他们不怕当“老赖”,即使法院判决下来,名下几乎没有可供强制执行的资产。
安理表示,他与多个“职业闭店人”团队有合作关系,“我们能拿到一个闭店项目几乎一半的收益”。“背债人”须配合闭店团队,完成闭店前一系列流程,例如到企业上班、去有关部门办理更换法定代表人手续等。
管理这些“背债人”,安理自有一套方法,“一个闭店项目3个月左右,我们会给这些‘背债人’包吃包住,甚至在企业缴纳五险一金”。他团队的“背债人”来自天南海北,有的不上班就想一夜暴富,有的则是高龄老人,这些人“征信干净,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大额未偿还债务”。
安理称,事成之后,给“背债人”的报酬是企业负债金额的30%左右,“他们中有人虽然上了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在村里开上名车,享福了”。
“职业闭店人”收取闭店企业负债金额15%的费用,“背债人”如何能拿到企业负债金额30%的报酬?
周岩表示,在闭店项目之外,这些“职业背债人”团队还拿着背债人的身份信息,去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套现,闭店企业只是这些人负债中“很小一部分”。
陈音江表示,根据中国现有法律法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条件并不复杂,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不能成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等行为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破产清算公司法定代表人等,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
在他看来,“‘职业背债人’是钻了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审核门槛较低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