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会元老率先签名,动议北卡华联对修改章程重新表决

【华e生活讯】由北卡华人联合会(CAFA)创会会长曾昭邦教授、第四任会长李百炼教授、起草华联章程的谢立安教授等签名的动议函,正在征求华联会员意见,不到一天时间,截至1月10日凌晨0时,已有81位会员签名附议。

链接为 https://www.cafabylawspetition.net 的动议呼吁——

诚请每一位关心和爱护CAFA(Сhinese American Friendship Association of North Carolina,简称北卡华联)会员,认真思考组织章程对一个组织的重要性,就最近CAFA修改章程的正当性作出独立判断。如果您支持本动议,请填写以下表格,提供您的姓名和会员ID。您的联署不仅是对公平、公正、透明原则的坚守,也是对CAFA多年来无数默默无闻的志愿者心血的尊重与致敬。

动议函向CAFA会员和董事会,回顾了CAFA董事会修改章程的过程,提出动议的理由,以及动议具体内容。截图和文本如下:

动议截图

尊敬的CAFA全体会员、尊敬的CAFA董事会:

鉴于2024年底CAFA章程修订过程中存在的程序性瑕疵和合法性疑问,为维护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组织章程的严肃性,我们提出以下动议:要求重新组织一次全体会员投票,对2024年章程修订内容进行表决

2024年底CAFA董事会通过了修改章程(bylaws)的决议。该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 会长任期由两届调整为三届连续任期
  • 设置一名会长和最多三名副会长
  • 其中一名副会长(得票最多)担任有投票权的董事会成员
  • 财务长、秘书和会计为无投票权的董事会成员

2024年CAFA董事会修改章程的时间线

– 2024年11月24日,CAFA董事会参会的12名有投票权的董事会成员,全部投票同意修改章程关于会长任期制的规定,把会长从连续两年任期改为三年任期。
– 2024年12月1日,所有13名董事会成员对章程修改方案进行表决,以12票赞成、1票反对,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了该章程修订案。
– 2024年12月10日,CAFA董事会通过微信向11个会员群发出章程投票通知。
– 2024年12月18日,会员投票结束,共19个家庭类会员投票(即1个家庭算2票),18个赞成,1个反对。
– 2024年12月20日,CAFA董事会一年一度的选举开始。

提出动议的理由

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CAFA董事会以惊人的高效完成了对章程的修改,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以下重大瑕疵也是提出本动议的理由:

第一,修改章程的通知发送方式无法保障会员知情权
章程修改的通知仅通过CAFA微信群发送,而未采用会员注册时登记的电话或邮箱进行通知,这种单一的通知方式直接将未加入微信群的那部分会员排除在外。此外,由于CAFA微信群信息庞杂,该通知容易被淹没,导致会员忽略,从而使很多会员从未知悉此事。这种通知方式显然无法有效保障大多数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二,会员讨论和反馈时间严重不足
章程修改的投票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通过微信发送,仅8天后即完成会员投票。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会员没有足够的时间了解修改内容、进行充分讨论或表达意见。这种安排不仅忽视了章程修改应有的严谨性,也剥夺了会员对重要决策发表意见的机会。

第三,章程修改投票参与率极低
会员投票仅有19个家庭类会员参与,远低于CAFA的总会员人数。如此低的投票参与率无法反映整体会员的真实意愿。

第四,修改内容与动机之间的高度关联引发信任危机
章程修改的核心内容是取消会长的两届任期限制,而在章程修订通过仅两天后便宣布新一届选举,使得原本按照旧章程不具备参选资格的现任会长能够参加第三届连任的选举。这一时间安排令人难以避免地质疑,章程修改的真正动机是专门为现任会长连任铺平道路,从而进一步加剧了会员对修改章程公正性的怀疑。

动议具体内容

1. 由CAFA董事会重新发布通知,采用多种方式(微信群、邮件、官网公告、短信等)告知全体会员章程修订事项和投票安排,确保每位会员都有机会参与。
2. 为会员提供至少30天的时间了解章程修订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并表达意见。
3. 投票过程须由独立的第三方监督,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并向全体会员报告投票结果。
4. 重新投票的结果将作为是否采纳2024年章程修订内容的最终决定,2025年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依此决定进行。

我们衷心希望,通过重新组织会员投票,弥补原章程修订过程中的程序性瑕疵,确保每位会员的意愿得到尊重,同时恢复组织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截至1月10日零时,有81位 CAFA(个人或家庭)会员签名,包括会员号为#1的CAFA 创会元老和首任会长曾昭邦教授,、第四任会长李百炼教授(会员号#80)和起草原始CAFA章程的谢立安教授(会员号#49)。

谢立安教授认为:这份Petition(请愿书)对事不对人,很好! CAFA作为一个非盈利社区群众组织,谁当会长、董事其实都不是问题,关键是要“君子爱权,取之有道“,遵循合规合理公平的程序。修改章程这种事情至少需要事先充分讨论酝酿,按照章程的规定让所有会员知道是怎么回事,保障会员的知情权,再让会员投票决定。在民主国家学会并保证“程序正义”很重要。

远在中国上海的CAFA第6任会长柳智也特别表达他的观点:CAFA 作为一个华人群众联谊组织,是为华人社区公益服务的,不应该掺杂个人利益在里面,为了长期让某人担任会长而去修改CAFA章程非常不正常。柳智说在他们为CAFA服务时,都是一年一任,没有会长长期连任的。

2008年担任CAFA董事会主席的陈剑文博士也联署支持,他也认为“章程修改应该要会员大多数通过才行”。

有关CAFA 章程修改和选举的Petition, 如果您同意,可以考虑签名。填上您的名字和CAFA 会员号,和电子邮箱就好。

链接:https://www.cafabylawspetition.net

联署签名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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