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罗莱纳站记者毛苌子报道】近年来每年大约有7万中国人申请到美国绿卡,其中60%是子女是通过亲属移民实现的。北卡移民律师穆援越预言,10月15日开始正式启用的美国“公众负担”新规,对这类绿卡申请影响巨大。
在“华人头条”开设“穆律师问案”专栏的穆援越,近日应北卡华人联合会之邀解读“公众负担”新规及其影响。穆律师称,这是特朗普政府在治国理念上,将过去倡导的“家庭团圆的人道主义”导向转变为“美国利益至上的实用主义”,在移民政策上的具体体现。无论是持有签证者延续或转换身份,还是为配偶、父母、亲属等申请绿卡,门槛明显抬高,并在关联程序设置了更多严格关卡。
北卡华联会长、教堂山市议员顾泓彬在讲座开始前为主讲人暖场。
“公众负担”到底是个什么鬼?
穆律师详细解释什么是“公众负担”说,尽管没有法规或文书特别进行定义,但从“公众负担”的考虑因素可以定性理解为,那些年迈、学历低、工作技能不高、英语不好、没有能力购买医疗保险,长期靠政府福利救济过生活的移民,是公众的拖累,社会的包袱,必须拒之门外。
定量的标准也有——新规则规定,如果申请人使用了禁止享受的公共福利,36个月内领取福利累计超过12个月,就会被视为“公众负担”。穆律师特别说明,这个累计方式是叠加计算的,比如,在某一个月内同时享受两项政府福利,就算享受了2个月。
不论是延续、转换非移民身份,还是申请绿卡,相对于“公众负担”的旧规定,新规扩大了禁用公共福利的范围,同时根据政策变化做出了一些调整:
“公众负担”新规禁用的福利有——
◆社会安全补助金(SSI)
◆家庭急救金(TANF)
◆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旧规则允许,新规则界定,21岁以下人士、孕妇、急诊等特殊情况下例外)
◆食物券(旧规则允许)
◆住房补贴(旧规则允许)
“公众负担”新规则允许的福利包括——
◆妇婴幼儿营养补充计划(WIC)
◆奥巴马保险
◆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D部分
◆低收入所得税退税(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穆律师说,新规指出,家庭成员享受的政府福利不会影响申请人,比如,妻子、子女享用政府福利不影响申请人为自己或父母办绿卡。但是,享受了新规允许的福利,会让移民官怀疑其谋生或生活能力,一定是决定审批是否通过的减分项。
“公众负担”新规的7道“门槛”
穆援越律师说,“公众负担”新规,同旧规定一样,同样考虑移民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情况,资产、资源及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和技能水平”等这些因素,但新规对每一条的内容或解释进行了重新限定,对经济担保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其7项主要考虑因素就是严把移民关口的7道门槛——
1.年龄:18-67岁为受欢迎年龄,意味着,年幼孩子和年迈者不受欢迎;
2.健康:查出患有影响工作和就业的疾病的申请者不受欢迎;
3.家庭状况:申请人不富裕却人多口杂,是个减分项;
4.资产、经济状况:综合考虑收入、资产、医疗负担、负债、是否申请过政府福利等因素,要提供近3年的税表,房产需要请专业机构评估,收入必须高于最低社会平均线的125%,若大于250%,则是申请成功的加分项;
5.受教育状况和技能水平:直接与申请人获得雇佣的能力挂钩,综合考虑学历、取得的技术证照、英文水平等,比如,如果能提供较好英语考试成绩,会是获批的加分项。
在这里,穆律师特别提到一个另外:如果是家庭主妇或主男提出的申请,考虑到其主要责任是照顾家庭中的孩子、老人、病人、残疾人等,不需要提供过去的工作证明。
6.滞留时间:滞留时间越长,越可能成为“公共负担”。
7. 经济担保:新规则下填报I-864承诺经济担保还不够,担保人还必须提交收入、资产状况、担保人和申请人的关系等资料,考察担保人是否真会在需要的时候依法提供资助。
穆律师指出,因为新规划考量的因素广泛,需要提交的材料复杂,要求多而弹性大,“移民官的主观因素会对移民签证产生巨大影响。”
“公众负担”被认定就要递解出境
不管是针对在美国本土的移民,还是在境外申请移民的外国公民,不管是移民局,由联邦政府管辖的使领馆,亦或移民法庭,有关移民的政策导向和把握尺度趋同,对于“公众负担”的认定和处理也大同小异。
穆律师介绍,一旦被认定是“公众负担”而申请被拒,接下来的手段很强硬——对已经来到美国本土的可被递解出境的当事人(比如无合法身份或身份过期等)直接启动递解出境程序。
最近有媒体报道:无论是签证延期、转换,还是申请绿卡,美移民局出台新规,对于“可递解出境的申请人”,只要被拒就将启动递解出境程序。一旦面临递解出境,非公民必须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有资格留在美国。但其不会得到政府提供的律师服务,可能会被拘押,没有保释,没有权利进行快速审判,也无权由陪审团审判。
一旦被递解出境,10年之内将不准许其入境。
观众现场提问。
实际上,在研究出台“公众负担”新政的同时,特朗普政府对关联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
早在1887年出台的移民法就规定,“移民必须自给自足”,“禁止任何时间可能成为‘公众负担’的外籍人士移民”。1997年移民局解读“公众负担”说,主要依赖政府福利资助的这群人就是“公众负担”,并明确享受哪些政府福利便属“公众负担”。可在具体执行中,移民局并未严格遵守,比如,虽然为父母申请绿卡时也填了I-864表,承诺为父母移民美国生活提供经济担保,可老人过来后因为收入不高,或者隐瞒真实财产享受福利的情况并不鲜见。
针对这种现象,特朗普政府财税部门已着手清理,从12月1日开始向担保人强制追讨其亲属不该申请的政府福利。
特朗普政府还在移民局成立了一个新机构,专门审核申请入籍者“当初取得绿卡时是否有造假行为,是否符合绿卡申请的条件”。如果移民局审查判定,当年批准绿卡时并不符合要求,不但不会允许其入籍,可能还会没收其绿卡,甚至启动递解出境程序。
因为“公众负担”新规10月15日才正式启动,在这之前享受了禁用政府福利,可能会向担保人追讨,但不会对延续、转换移民签证或者申请绿卡造成直接影响,穆援越律师建议华人同胞,避免触动递解出境程序的第一步是尽快停用禁用福利;鉴于入籍审查更为严格,持有绿卡时间越长可能积累的问题越多,建议相关人士依据自身意愿考虑申请入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