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生命的追问——读冰凌的中篇小说《中风》

(原载:中国侨网、香港《华人》杂志,文章经授权转载)

初读旅美作家冰凌的中篇小说《中风》(见《海峡》2001年4期)是在读过他的另一部中篇小说《旅美生活》之后,大概是这两部小说的风格差距太大,我在美美地享受了《旅美生活》的夸张、幽默给我带来的快乐之后,实在是接受不了《中风》这部读起来平白的、零散的、琐碎的,可以说是一点也不像小说的小说。我这样说一点也不过分,因为这部小说既没有连贯起伏的情节结构,也没有个性鲜明的中心人物,读起来像是一篇回忆录似的纪实散文。但是读了两页之后,我就再也放不下了,终于一气读完,一遍还觉得不够,又重新读了两遍、三遍,每一次阅读,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和收获。何以如此?原来这部小说让人回味与思索的东西太多。

“中风”在词典上的解释是一种病,多由脑血管栓塞或发生血栓、脑溢血等引起。初起时突然头痛、眩晕,短时间内失去知觉。但是在这部小说中,”中风”已经不是纯粹病理学上的含义了,作者将它引申到精神领域,赋予它更加深刻、更加丰富的象征意义,从而使这部小说具有了深厚的思想内涵。在作品中,父亲中风是个引子,引起”我”对自己人生历程的回顾与思索。”我”老是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中风”了,因为我的感觉经常模模糊糊,处于不清晰的状态。”精神中风”是这部小说中出现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名词,什么是”精神中风”,我们由”中风”的本义来推论,就可以解释为精神的无知觉状态,或者是精神的模糊状态、迷惘状态、缺失状态,也就是小说中所说的”精神的迷失”。在这种状态下,人就像是中风一样,对自己的行为毫无知觉,人生常常在盲目的、不自觉的、无目的的状态下发展,缺少清醒的意识和自觉的行为。因为一切都是盲目的、无目的的,就谈不上什么确定人生目标、树立远大理想等理性思考,个体也就缺少精神支柱、精神动力,人生因而变得没有价值、没有意义。可以说,这部小说就是借父亲中风这个引子,对人生、对命运进行的一番思索与追问。

显然,”精神中风”是一种可怕的状态。”我”的祖父原是上海郊区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他恋家、爱子,但唯一的儿子却在遥远的福州安家落户,因而老伴去世后他倍感孤独、寂寞,可是儿子又不允许他续弦。中风使得他如同废人,每天只能”躺在床上度过每一个像黑夜一样的白天”,肉体已经失去了可以享受生活的权利,而精神上又没有一点可以填补的东西,最爱的儿子又在远方,身边连一个可以陪伴自己的人也没有,生活对他来说除了煎熬之外已经全然没有意义,以至他最后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孤独、无助的生命。可见人如果失去精神支柱,没有精神动力和活着的热情,人生也就变得没有意义,生和死也就没有什么区别,自杀也就可能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但是,在祖父决定结束生命的那一刻,他已经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想做什么、能做什么,没有继续在孤独、寂寞与无助中耗尽生命,对生与死做出自己最有力的抉择。而父亲的中风是作为祖父的对照出现的。不无巧合的是,父亲与祖父一样在六十六岁那年中风,所喜的是父亲所处的时代比祖父那时已经大有进步,不仅医疗条件大大改善,使疾病的治愈大有希望,而且身边亲人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虽然四个孩子有三个在国外,也是每天打电话回来问安,因此,对父亲来说,即使是退休了、中风了、住院了,他的精神世界始终都被亲情塞得满满的,生活依然是美好的、充满希望的、值得留恋的。

可以说,祖父的死是对一种极端状态下的”精神中风”的反抗。在”精神中风”的极端状态下,个体感到心灵失去最后的依托,生命失去存在的价值,如果个体走不出这种状态,就很可能采取一种极端的方式来解决。要么像祖父一样用死来维护生的价值,要么在自暴自弃中通过破坏来显示个体的存在。相反,如果个体能够走出这种状态,重新找到存在的意义,那么生命也有可能出现奇迹,从而进入”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崭新境界。小说中那个在新疆服刑的青年,本来对生活都已绝望,万没想到报纸会发表他的诗,由此发誓重新做人。四年后,他带着新婚妻子来报社感谢曾经在自己绝望时给了他希望的报社编辑”我”。这个青年的转变再一次证明,人总要寻找自己生命的价值所在,即使是微不足道的一点,只要有,生命也就具备了存在的意义,人生也就有了希望,活着也就有了动力。

“我”可以说是小说中最重要的人物。小说完整地写出了”我”从童年直到现在的生活历程。这篇小说的过人之处并不在于展示”我”的生命历程如何曲折、复杂,事实上,每一个生命来到世上后的成长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这是人生不可改变的规律,在这一点上,”我”与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准确地说,”我”的与众不同、超越常人之处,首先在于”我”对待生活的态度是”珍惜每一天,过好每一天,享受每一天”。但是享受对每个人而言,意义完全不同,有的人追求高级的精神享受,有的人却只愿在吃喝玩乐中寻求低级的感官刺激。台湾作家艾闪的小说《可以说谎可以爱》中把人的快乐分为两种,一种是苏格拉底的快乐,一种是猪的快乐。苏格拉底的快乐是智者的快乐,猪的快乐则是动物性的快乐。智者的快乐与猪的快乐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一种精神的快乐,是一种发现、一种创造,要么潜心于对人类未知领域的开拓,为人类社会积累更多更新的物质或精神财富,要么”向自己主体力量的更强更深处,索取潜能的发挥和发展,以创造有别于常态生活的一片天而形成独特的生命形式”①,无疑,这种快乐是源于”灵”的。而猪的快乐则重在”欲”,是人的本能的体现。按照台湾作家郭枫的说法,这种快乐其实只是一种浅薄的快感而”未能触及到幸福的领域”②。小说中”我”的超越常人之处就表现在”我”的享受最主要来自精神层面,即对生命的热爱。”我”从小学到高中毕业,正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在小说中,”高中毕业”是打了引号的,可见所谓的高中毕业对”我”来说,乃至对与我同龄的整整一代人来说都只是一种时间上的概念,并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所以小说中写到”国家中风了,我也跟着抽风”,可以想象“文化大革命”对”我”这一代人的负面影响何其深重。事实上,在这十年中,很多青年人都随波逐流,放弃了学业和追求。而”我”在这样一种非常时期,却树立了人生目标,并开始为之不懈奋斗。”经历了十年不停地读书不停地写作不停地抄稿不停地投稿又不停地接受退稿”的过程,”我”终于发表了第一篇作品,在文学的道路上迈开具有关键意义的一步。到美国之后,文学又成为”我”的敲门砖,”帮我敲开一扇又一扇紧闭的大门,解决了我生活中一个又一个难题。但是,这些对我并不是最重要的,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我要写出好小说。我将为此作毕生的努力和追求,我期望自己能享受一个美满的结局,如果不能享受到,我也没有什么遗憾,因为我已经享受到为这美满结局而努力和追求的过程。”可见,文学是”我”的人生之梦,是”我”最大的精神享受,也是”我”一生的追求。”我”是个热爱生命的人,只有热爱生命的人才会珍惜每一天,才懂得如何过好每一天。生命的价值不在于活着的时间长短,平庸地过一百天与过一天是相同的。一个人如果没有精神的追求,”尽管他笑着、炫耀着、疯狂着,然而他总是空虚着!”③善于发现、善于创造的人生才具有永恒的价值,而浅薄的快感,因为抓不住人生的价值,常常使人觉得倦怠和空虚。从这一点来说,小说的主人公”我”的形象就已经具有了超越芸芸众生的意义,成为这一类精神追求者的典型代表。

尤应看到,”我”的超越常人之处还体现在”我” 不断地对自己的生命历程进行反思与追问。我们每个人都要在这人世间走一程,大多数人都是自发地甚至是被动地往前走,分辨不出生命的方向,到头来才发现这一生自己不知在做些什么;也有的人在人生的岔路口,在面临选择的时候能够停下来思索一下,张望一下该往哪条路上走,可是一旦生活进入稳定的轨道,他就再也不思考了,只凭着生活既定的模式向前”盲流”。事实上,这些人往往处在”精神中风”状态而不自觉。只有少数人能在人生旅途中不时地停下来回过头看一看、想一想,总结一下自己过去的路走得怎么样,下一步还应该怎样走法。小说中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善于总结自己的人。”我”在三十八岁那年来到美国,这成为”我”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从地球的那一头跑到地球的这一头,从东方世界跑到西方世界,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跑到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我的命运情感尊严思维兴趣关系交往表达甚至食欲等等,都发生了撞击摩擦磨合冶炼膨胀转向,我像被推上了一个转盘,经过飞速的旋转之后,又被推下转盘,我顿时迷失了”。这种”迷失”是人生面对突如其来的变迁之后所产生的失落与困惑。特别是对于像”我”一样刚来到美国的中国人,很多在国内都是精英分子,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因此并不具有接受体力劳动的经验和足够的心理准备。但是在美国,他们不得不为了吃饭、为了学费奔波在餐馆、工厂或者是富裕的美国家庭间,去干那些美国人不愿干的脏活、累活,可以想象他们不仅要在体力上经受考验,在精神上更是倍受煎熬。因此,他们中有一些人便在这种情况下迷失了方向,沦落为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但是,也有很多人在困难面前越发坚强,始终坚守自己的人生信念与追求,在异国他乡开拓出一片崭新的人生天地。小说中的”我”就属于后者。在四十岁那年,虽然”我”在美国还没有找到立足之地,还在为生存而苦苦挣扎,但是为了避免精神的迷失,”我”对过去做了一次很认真的回顾,以确定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置,然后再选择怎么走。仅就这一点来讲,”我”就已经超越了那些”盲流”。尤为重要的是,”我”始终都有自己坚定的人生目标、明确的人生方向,那就是,写出好小说,并为此作毕生的努力与追求。有了这个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我”的人生就不再是盲目的,”我”的生命就将是充实的、快乐的。除此以外,”我”也喜欢思考一些问题,如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的根在哪里?我要到哪里去?等等。有时候”我”是清楚的,但清楚之后又模糊了,渐渐地”我”又清楚了,但转而又模糊了。”一天又一天的日子,我就是在这种清楚与模糊的交替中度过”。正因为如此,”我”总是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中风”了。其实,在漫漫人生路上,并没有一路清醒的人,每个人总要被一些问题所困扰,怕就怕人总是模糊而不清楚。因此可以说”清楚与模糊的交替”应该是人生的常态,而不断地对自己的生命进行反思与追问正是预防和治疗”精神中风”最有效的方法。事实上,人的一生都是在”我是谁”、”我想做什么”、”我能做什么”、”我怎样去做”这四个康德式的问题中纠缠,每当人对这四个问题有清楚的答案的时候,人就会前进一步,而每当模糊的时候,人就会停顿下来,甚至倒退、堕落。值得注意的是,只要人善于总结、善于思考,每一次清楚就不再是对上一次清楚简单机械的重复,而是对上一次清楚的超越,成功的人生就是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超越式地清楚之后螺旋式地发展、上升的。很显然,小说中的”我”就是在对人生不断地反思与追问中把握自己的人生并不断地提升自己的生命价值的。因此可以说,这个”我”的形象的确是一个具有新意的人物形象,他超越了性别、种族、语言、国家的界限,具有人类学上的普遍意义。

也许正是基于小说中”我”的这种超越常人的反思与追问的能力,”我”才提出了一个看似简单却着实让人惊讶的问题–“我为什么要来美国?”。也就是这个问题,使这部小说具有了超越一般新移民文学的独特价值和意义。海外新移民文学酝酿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80年代以来,从中国大陆移民海外的留学生、学者等,已经构成新移民文学中创作最活跃、人数最多的一个群体。他们的创作多反映海外移民者在异国他乡艰辛的奋斗历程和内心的直接感受,着重表现弱势文化在强势文化巨大冲击下的变形、扭曲和退位。90年代至今是海外新移民文学向纵深发展的成长期,作品已经不局限在对个人传奇经历的表现上,更多的是表现海外新移民的精神历程,乃至对这一代人的命运进行深入思考。与此同时,”‘认同中华文化’理念的建构成为海外华文文学一股新的潮流”④。在这类小说中,对中西文化矛盾与冲突的表现已经渐渐退到次要地位,而表现处于平等地位的中西文化的交融则逐渐成为潮流,从而拓展了海外华文文学的境界。但是,纵览海外新移民文学作品,可以发现,尽管有的也有相当的深度,但是他们多是表现移民后的各种生存状态尤其是适应新生活的过程,却很少能够对移民这个行为本身进行回顾与反思。如果留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学留”,那么只要留下就意味着人生的成功,因而无论你是在饭店端盘子,还是在大学做教授,意义都是一样的,这显然有悖于常理。但事实上,移民之后的生活往往会与自己原来设想的目标反差极大,而能够认真反思一下自己当初移民之举的又有几人?”我为什么要来美国”恰恰表现了这样一种反思:”我是为了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可是看完之后我为什么又没有回去?我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命运反而改变了我,把我推入生活的底层。我是想改变一下生存的方式?可是在国内生存似乎更适合我。我是为了将来儿子能出来留学而开路搭桥?又显得牵强。那么我出来是为了挣美金一圆淘金梦?为什么又整天忙着中美文学交流?不仅不挣钱,反而心甘情愿贴钱?我没有什么文凭,不懂英语,没有任何优势,又以三十八岁’高龄’飞来美国,为什么?而且我在国内有儿子房子位子票子还有乐子,我为什么还要来美国?我不是搞错了吗?我是不是搞错了?”虽然”我”最终并没有在这一系列问题上找到明确的答案,以至于”我”有时也处于一种矛盾和模糊的”精神中风”的状态,但是”我”毕竟开始认真思索了,这比起少君的小说《洋插队》中那个在异国他乡茫然奔走、仅仅为活着而活着的女主人公,比起张翎小说《望月》中那个原本是大学教授,后来却不得不去作传教士的李方舟,”我”的形象就显示出独特的思想价值和超越意义,它预示着新移民文学将以更加理性化的目光审视当下新移民的生存状态,从而走向新的里程。

如果我们作一点深入分析就可以发现,”我”之所以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并且对自己的移民之举进行一系列反思与追问,恰恰表明”我”的内心深处存在着对本民族文化传统、对自己民族之”根”难以割舍也无法割舍的情感。就像小说中所说的那样,”根对人来说是很重要的,有了根就有了底,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知道自己现在在什么方位,那么他的精神就不会迷失。所以没有根的人要苦苦的寻根,寻到根的人精神就找到软床,可以稳稳当当的躺下。”这里的”根”其实就表现出”我”的一种自然的种族归属意识。就是因为有了这种意识,”我”和兄妹们才都认为圣诞节是美国人的节日而无法投入进去也不愿意投入进去,而以过春节为正宗。后来虽然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得不入乡随俗认同了圣诞节,也还是进行了中国化的改造,吃的是中国菜,喝的是中国酒,聊的是中国的话题。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人一生下来就是群体中的一员,与集体、社会从来就分不开,因而天生就需要一种归属感,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组织、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失去了归属感,人就会像一片漂泊无依的落叶,不知所终,内心永远无法安定与踏实。很多漂泊在外的游子们所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归属感,因此他们总是通过各种方式来寻”根”,来确认自己的归属。

总而言之,《中风》这部小说以散文化的笔法、比喻象征的手段揭示出一个深刻的人生课题,具有丰富的哲理内涵,闪耀着逼人的思想光芒,显示出作家对生活的独特发现和独立思考。相比较而言,有的作品虽然情节生动,人物也具有一定的个性色彩,可是除了对生活作了一般性描述外,并没有从中开掘出一个崭新的精神境界,因而缺少震撼人心的力量,使读者读了一遍之后就没有兴趣再读第二遍。而《中风》中所凸现的人生思考却超越了时空的限制,使小说文本具有足够的张力,着实耐人寻味。还有一点应当指出,就是这部小说的语言虽然没有《旅美生活》那样明显的对比性夸张所造成的幽默感,但是作者用调侃的语气叙述的那特殊年代的特殊事件现在读来却让人忍俊不禁,因而也是别具一格的。

注释:

①郭媛媛等:《阅读少君》,群众出版社2002年10月版,49页。

②③许达然编选:《山与谷–郭枫选集》,香港文艺风出版社1990年4月版,185,180页。

④方忠:《海外华文文学的文化价值取向一瞥》,《世界华文文学论坛》2003年第1期。

冰凌简介:本名姜卫民,旅美幽默小说家。祖籍江苏海门。1956年生于上海,1965年随家迁往福州。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毕业。曾任《法制瞭望》杂志编辑部主任。1994年旅居美国。现任全美中国作家联谊会会长、纽约商务传媒集团董事长、纽约商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国际作家书局总编辑、《纽约商务》杂志社社长、《文化中华》杂志社社长、《国际美术》杂志社社长、海外华文媒体协会荣誉主席、杭州冰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大学客座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人文学院名誉院长、兼职教授、福建中医药大学客座教授、河北美术学院终身教授、浙江中华文化学院客座教授、阳光学院客座教授等。1972年开始小说创作,主要从事幽默小说创作与研究,出版《冰凌幽默小说选》《冰凌自选集》《冰凌幽默艺术论》《冰凌文集》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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